北京五环内禁放烟花爆竹
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郭超)12月1日上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新规”)。也就是说2018年春节,北京市五环内将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五环外区域将由各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区。
五环外也可划定禁止或限放区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本次修订的最主要内容是扩大禁限放区域,规定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五环以外区域由所属区人民政府划定禁止或限制燃放区域。
北京市烟花办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各区正在根据本区特点以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需要研究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区域。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明确:“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这改变了旧的规定:“五环外全年都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五环路内不仅禁放还将禁售
新规同时指出,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临时销售网点,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设置销售网点。
根据规定,在五环内以及其他禁止区域燃放烟花的个人,将被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单位违规燃放,将受到最高5000元罚款。
北京市烟花办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春节期间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也希望市民朋友能支持烟花禁放,为保障环境质量做一份贡献。
婚礼酒店也要为“门前燃放安全”担责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作修改说明时介绍,此次修改还增加了一个内容,在调研中,有的方面建议增加婚庆、酒店等社会单位的责任。法制委员会认为,调动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其在烟花爆竹燃放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据此,增加了一条规定作为第七条:“宾馆、酒店、婚庆服务经营等单位,应当在各自经营活动范围内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条规定是为了突出酒店、宾馆的主体责任。“即使有用户在举办庆祝活动时提出燃放需求,酒店也应该自觉守法,注意消防安全,承担安全提示等责任,具体要求在相关法规中都有规定。”
据了解,1993年12月1日《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正式施行,当时规定“城八区”为禁放地区,远郊区县则暂不列为禁放区域,能否燃放,由区、县人民政府另行规定。2005年,《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将“禁放”改为在五环内限制燃放,这次修法在五环内再发禁令。
■ 背景
千余城市禁限放烟花爆竹
记者梳理发现,“禁燃令”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初,出于对环境、安全等因素的考虑,广州市首开城市禁放鞭炮的先河。随之禁放浪潮席卷全国各大中小城市。
2006年国务院颁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根据《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此后,全国各地据此制定出台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公安部治安管理局2015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制定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的城市有138个,制定烟花爆竹限放政策的城市有536个。
之后短短两年间,500多个城市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相继落地。据今年1月公安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444个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中省会市10个、地级市91个、县(市)343个;764个城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其中直辖市4个、省会市15个、地级市174个、县(市)571个。
不仅如此,近年来部分城市逐步扩大本市禁燃禁放的区域范围,甚至由限制烟花爆竹燃放升级为全面禁止,“禁燃令”正在逐步收紧。
新京报见习记者 许雯
■ 摘录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内容
修改
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十二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五环路以外区域,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禁止或者限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临时销售网点,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设置销售网点。
新增
第七条:宾馆、酒店、婚庆服务经营等单位应当在各自经营活动范围内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应与相邻省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区域协作机制,加强烟花爆竹流通管理、燃放管控、信息共享、协查处置等方面的区域合作。
第十五条: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 释疑
问:此次修订燃放规定为何没有提出全市范围完全禁放?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实施全面禁止燃放或禁止区域过大,会面临社会管理能力和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落实可能会大打折扣。因此,有必要在制度设计上保留一定弹性,对五环路以外区域,授权各区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同时适当保留可燃放区域,以保证法规能较好地实施,有利于维护法规的严肃性。
问:新规实施后如何阻断京外“黑烟花”流入北京?
北京市政府烟花办有关工作人员:明年春节将是新规实行后的第一次考验,也包括对执法的考验,目前各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执法细则,主要还是依靠公安并结合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管理。
对于如何防止“黑烟花”入京,新规也有专门的规定,要求北京市人民政府与相邻省、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区域协作机制。上述负责人说,在区域协同治理方面,公安机关可以依托环京警务协调机制开展工作。此外,也会在各进京检查站加强检查。
新京报首席记者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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